香港证监会 SFC 13号牌申请注册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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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ONG KONG SFC · REGULATORY GUIDE

香港证监会 SFC 13号牌申请注册指南

为相关集体投资计划提供存管服务(Type 13 / RA 13)的范围、申请准备与持续合规要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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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仁港永胜唐生 | 来源:仁港永胜
本文由 仁港永胜(香港)有限公司 拟定,并由 唐上永(唐生) 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。

一、先理解 RA 13:它监管什么?

第13类受规管活动(RA 13)是为相关集体投资计划(relevant CIS)提供存管服务。香港证监会(SFC)公布的公共基金存管人制度于2024年10月2日生效;在香港营运的 SFC 认可集体投资计划存管人,须按其身份取得 SFC 牌照或注册。

监管对象拟为 SFC 认可集体投资计划提供存管服务的持牌法团,或符合条件并由香港金融管理局作为前线监管机构的认可机构。
核心职责保管及安全保存相关计划财产,并监察计划是否按计划文件及适用监管要求运作。
法律与规则框架以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(第571章)、SFC《操守准则》及相关基金守则、财务资源规则等为主要参考,具体适用取决于业务模式。
重要边界:“13号牌”不是所有托管、信托或证券保管服务的通用许可。是否构成 RA 13、是否需另申请其他受规管活动,应由申请人的实际职能、客户及产品结构决定,并以 SFC 最新意见为准。

二、业务范围与职责边界

RA 13 的实务重点不是单纯“放资产的账户”,而是围绕计划财产建立独立、可核对、可追溯的保管与监督体系。SFC 对 RA 13 中“客户”的说明,通常以相关集体投资计划的参与者、股东或单位持有人整体理解。

职能实务含义准备时应回答的问题
保管与保存对相关 CIS 财产实施安全保管、账簿记录及资产核对;海外资产安排也应纳入风险控制。资产在哪里保存?谁可授权调拨?如何每日或定期核对?
监督计划运作按照计划文件及适用守则,监督资产、现金流及相关运作是否出现异常。异常如何升级?谁能暂停、纠正或通知管理层?
次托管安排如使用次托管人,应有尽职调查、书面协议、持续监控及退出安排。资质、所在地法律、数据与操作风险如何评估?
投诉与事件管理涉及资产保管或计划监督的投诉,应按适用《操守准则》流程处理,并保留证据。投诉分类、时限、审批和向监管机构沟通的触发条件是什么?

三、申请条件:资本、人员与管治

SFC 会按申请人的财务状况、能力、经验、信誉、可靠性及财务诚信等因素评估“适当人选”标准,同时审视业务计划、内部控制、风险管理和人员安排。

公司资格申请人通常须为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,或已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的海外公司;认可机构的注册路径与监管安排不同。
资本与流动资金SFC 公布的持牌法团表列中,Type 13 的最低缴足股本为港币1,000万元,最低流动资金为港币300万元。实际计算须依《证券及期货(财务资源)规则》及适用条件办理。
负责人员每项申请的受规管活动通常应委任不少于两名负责人员(RO),并确保至少一名负责人员随时可监督业务;至少一名拟任 RO 须为执行董事。具体资历、胜任能力及认可安排须向 SFC 证明。

高级管理层与关键职能

申请资料应交代董事会、RO 及核心职能经理(MIC)的责任分工、组织架构和汇报路线。合规、风险、财务、信息科技、业务连续性、外包及反洗钱/反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控制,均应与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,而不是只提交形式上的政策文件。

资本提示:上述数额是 SFC 当前公开表格中的最低门槛,并不等于项目总预算,也不代表所有申请情形的最终要求。申请人还应根据预计六个月营运开支、系统建设、人员成本及业务风险准备资金计划。

四、建议准备的申请文件

正式清单以 SFC 申请表、WINGS-LIC 系统提示及监管人员要求为准。以下是用于内部盘点的框架,不是保证获批的固定清单。

公司与股权
  • 注册证明、组织章程及公司资料
  • 董事、股东、最终实益拥有人资料
  • 集团架构、关联方及监管记录
业务与财务
  • 业务计划、产品/客户范围及收入模式
  • 资本来源、财务预测及六个月营运开支预测
  • 财务资源及流动资金计算方法
人员与控制
  • RO、执行董事、MIC、合规及 MLRO 资料
  • 组织架构、职责矩阵及胜任能力证明
  • AML/CFT、投诉、风险、外包及业务连续性制度
运营与科技
  • 资产保管、对账、授权及记录保存流程
  • 次托管人筛选、合同与持续监督方案
  • 系统安全、访问控制、事件响应和灾难恢复

五、办理流程:把每一步变成证据链

  1. 范围确认:根据计划类型、客户、资产、地域与实际职能判断 RA 13 及可能涉及的其他活动。
  2. 结构与人员盘点:确定申请实体、股权与控制关系、RO/MIC、财务资源及运营地点。
  3. 制度和系统设计:将资产隔离、对账、监督、次托管、AML/CFT、投诉及事件升级落实到流程与责任人。
  4. 准备并递交:按 SFC 最新表格和 WINGS-LIC(如适用)提交申请、人员审批及支持文件,并保持版本一致。
  5. 回复审查:对 SFC 问题提供可验证的补充材料、样本记录、合同、演练结果或修订政策。
  6. 获批后落地:在获许可或注册并满足附加条件后,按批准范围开展业务;任何扩展、变更或重大事件均应先判断通知或审批义务。
不承诺时限:SFC 审查周期会随资料完整度、复杂度、人员和集团背景而变,官方不会以本指南承诺固定审批时间。没有牌照或注册前,不应对外开展需要许可的 RA 13 活动。

六、获批后的持续合规重点

资产与账簿持续执行独立账户、记录保存、资产核对和权限控制;发现差异要有调查、升级及关闭证据。
财务资源持续维持适用的缴足股本和流动资金,按规则计算、申报并及时处理资本不足风险。
人员与管治确保 RO、MIC、董事及合规岗位持续适当;人员、组织架构或业务变化须按 SFC 要求通知或申请。
AML/CFT 与投诉落实客户尽职审查、持续监控、可疑交易报告及与 RA 13 服务有关的投诉处理机制。
外包与次托管不因外包而免除监督责任;对服务商进行尽调、合同管理、持续评估和退出测试。
监管沟通按期提交报告,配合检查和问询;重大事故、控制失效或其他需报告事项应及时取得专业意见并向 SFC 沟通。

七、常见风险提示

  • 把一般企业托管、私人基金保管或银行业务经验直接等同于 RA 13 资格。
  • 只准备“制度文本”,却没有对账样本、授权记录、供应商尽调和压力测试等操作证据。
  • 以最低资本数额替代完整财务计划,忽略流动资金、六个月开支和业务扩展影响。
  • 忽视认可机构与持牌法团的不同监管路径,或把 SFC 认可产品范围误写成所有基金。
  • 将服务商协助、历史经验或个别案例误解为监管批准保证。任何决定均应以 SFC 最新资料及个案审查为准。

八、常见问题

1. Type 13 的英文是什么?

Providing depositary services for relevant 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s,即为相关集体投资计划提供存管服务。

2. 13号牌何时生效?

SFC 公布的新公共基金存管人制度于2024年10月2日生效;现行要求和过渡安排应以 SFC 最新公告为准。

3. 最低缴足股本和流动资金是多少?

SFC 公开资料表列 Type 13 为缴足股本港币1,000万元、流动资金港币300万元;计算及持续要求须看 FRR 和个案条件。

4. 一定要两名 RO 吗?

申请持牌法团一般应为每项受规管活动委任不少于两名 RO,并满足执行董事及随时监督等要求;资历与胜任能力由 SFC 审核。

5. 银行是否也要申请同一种牌照?

认可机构须向 SFC 注册 RA 13,并由香港金融管理局作为前线监管机构持续监管;具体路径与公司申请不同。

6. 申请需要多久?

没有适用于所有申请人的固定时间。资料质量、结构复杂度、人员审批和监管问询都会影响进度,不能据此承诺获批日期。

7. 获牌后可以马上提供所有托管服务吗?

不可以。只能在牌照或注册范围、附加条件及适用守则内开展;其他业务可能涉及不同受规管活动或额外批准。

8. 如何确认最新要求?

查看 SFC 官方网站、持牌人及注册机构纪录册、最新手册、守则、表格和公告;复杂事项应在提交前向 SFC 或合资格顾问核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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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由 仁港永胜(香港)有限公司 拟定,并由 唐上永(唐生) 业务经理 提供专业讲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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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责声明:本文为一般信息及申请准备参考,不构成法律、税务、投资或监管意见,也不代表 SFC、香港金融管理局或任何其他机构的立场。监管规则、表格、费用、资本计算及适用范围可能更新或因个案而异;提交申请前请核对官方资料并取得针对性专业意见。任何服务协助均不构成、亦不保证牌照或注册获批。